当前位置>>首页>>德育专栏>>黄冈中学文明行为习惯示范班评选制度(暂行)


|
|
||
|
|
||
一、指导思想:
为推进我校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活动的开展,培养学生文明行为习惯,提高文明班级的评选的准确性,全面推动文明班级的建设,特制订本制度。
二、评选领导小组:
组长:沈信和 副组长:陈俊龙 余钊明
组员:余潮泉 周旭生 余兴记 刘远辉 蒋天养 江学佳
三、评选内容及项目:
仪表:主要包括头发、穿戴、校徽佩带。
课堂纪律常规:主要包括课堂礼仪、遵守课堂常规情况和课堂纪律、学风状况。
尊师风气。
奖分部分
四、评选形式及办法:
以级为单位,实行各班每项量化评分,每学期分二次(期中和期未)结分,按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,取初三、初二的(1)、(2)各1名,初一(3)、(4)班1名;各级其它班各2名。
每学期评选两次,凡各级评出的“示范班”,由学校授予“文明行为习惯示范班”流动奖牌挂于班教室外班牌标志之下,以资鼓励。二次分数累加为总分为期未评选“文明班”的主要分值,并作为班主任期未评优的主要依据。
“示范班”的评选以量化分为主要依据,最后由评选领导小组综合考察,报学校行政会批准备案。
五、各项评分的方法及具体量化分值:(基本得分为130分,加奖分另计。)
仪表,总分50分。①每次检查合格者得50分;违规3—5人每次只得40分;违规6—10人只得30分;违规11人以上为0分。(违规以人次算);②在校园内及进入校门时被值班老师、值班学生、保安检查登记者,每人次少得2分。
课堂纪律常规:总分为60分。①本项得分分两部分,一部分由科任老师评分,占30分。由科任老师对所教班级进行评分,取其平均分;一部分由管级行政领导和级长评议,占30分。(具体操作:由值班行政领导根据每日巡堂情况分别以4、3、2、1、0记分,考评时间到累计总分后排名次,第一名得30分、第二、三名得25分、第四、五、六名得20分、第七、八、九名得15分、第十名和以后得10分)。两项之和为本项得分。②考评内容主要有:A、课堂礼仪,如上、下课礼仪,迟到报告礼仪,课堂发言是否举手,学生课堂仪表等,占10分。B、遵守课堂纪律情况,占10分。C、听讲精神、独立完成作业、杜绝作弊等学风状况,占10分。
尊师风气:20分。本项由所教班级科任老师评分,主要考评各班的尊师风气。
奖分部分:①班中好人好事在级会中被表扬每件依事件影响大小分别加奖5、4、3、2、1分。(必须提供具体材料,各级级长登记,政教处予以奖分)。②在考评时间内没有发生较大违纪事件、尚未被级、保安队、政教处登记的 (以登记在“学生违纪登记表”为实),加奖30分。